如何让海南民办基础教育更加优质

27.08.2014  19:07

  不可否认,民办基础教育“冰火两重天”状况还比较严重。发展民办教育,要按照法律规定,从政策、税收、信贷、拨付经费等各方面进行分类扶持和奖励。对存在问题的民办教育机构,该停办的要停办,该整改的要整改,该提升的要提升近日,海南省教育厅公布全省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年检结果。年检认定,中小学优秀24所、合格135所、暂缓通过17所、不合格1所、停办2所,幼儿园优秀91所、合格1098所、暂缓通过120所、不合格13所、停办7所。对年检不合格的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将责令停止办学,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收回办学许可证并做好善后事宜。

  新学年临近,教育部门及时高效完成了全省民办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年检,停办了不合格的学校和幼儿园,对暂缓通过的也提出了整改办法,回应了广大家长和社会大众的期待,保障了适龄青少年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值得肯定。这当中,也透露出海南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当前发展的成绩与问题。

  近年来,我省民办基础教育资源总量大幅增加,师资力量和办学水平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特别一些优秀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发展态势喜人,它们的学位已经成为大家争抢的“香馍馍”,不少家长更是以子女在这些学校就读为荣。可以说,这是我省民办基础教育发展的一个新亮点、新成就。

  同时,也不可否认,我省民办基础教育“冰火两重天”状况还比较严重。从这次年检的情况来看,评定为优秀和合格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均不足九成。也就是说,有超过10%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还不能达到年检要求,民办基础教育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这些问题集中的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大多位于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乡镇地区,存在教学理念落后、人员管理混乱、经费投入不足、教学条件堪忧等诸多方面的问题。既然存在这么多问题,为什么还有不少青少年和儿童就读?其背后折射出优质教育资源的相对匮乏。

  要解决好教育资源不足的问题,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公办教育发展力度,促进公共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另一方面也要集中各方面资源,采取多种措施,大力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究其原因,就在于民办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为此,国家专门制定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法律规定:“国家对民办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办教育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发展民办教育,要按照法律规定,从政策、税收、信贷、拨付经费等各方面进行分类扶持和奖励。对存在问题的民办教育机构,该停办的要停办,该整改的要整改,该提升的要提升。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

  也只有这样,民办基础教育才能得到全面发展,才能迎来新一轮春天。(石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