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特约评论员:如何看待退休检察官自我举报

13.01.2015  13:53

  已经退休的检察官孟宪君,举报自己“办错了案”,从而引发了舆论热潮。在所谓“错案”背后的真相逐渐显露出来时,应该更冷静地看待这一事件。

  “自我举报”应多用确凿事实说话

  近日,安徽省高院作出基本维持原判的最新判决之后,孟宪君以及原审被告人高尚仍表示此案背后有人为的干预。

  自我举报,当事人有这个权利。但举报应该多用确凿的事实来说话,而不是用一种语意不详的态度来进行自我举报。

  退休检察官孟宪君虽然举报的是自己办错了案,但是举报的最核心一直在于指称背后有人干预。而到目前为止,他也没有指出这个人到底是谁,他自己也说没有搞清楚这个人到底有什么样的责任。

  两个“记录追责制”应尽快建立

  实际上公众对这件事情的关注,不仅是关注这一起案件,这一个举报,大家关注是不是能够像四中全会提出的两个“记录追责制”,能够尽快地建立完善。

  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决定明确地提出,一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制度、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二要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解决领导干部这种非正常的插手具体案件,要更多地靠一个完善的制度的力量。通过对这起事件的关注,最终要推动这两个制度逐渐地建立完善。

  媒体涉司法报道须均衡审慎

  公众对司法工作越来越关注,有了一个新闻由头,媒体、自媒体都以铺天盖地之势来关注这件事情,这是社会的进步。不过,新闻媒体涉及到司法工作的报道一定要均衡审慎。

  这两个关键词缺一不可:要均衡,就是不能只听当事一方的意见;要审慎,就是在做报道的时候,要考虑这个报道所带来的相关的影响和社会效果。

  在这个孟宪君开始自我举报后,引发了媒体的关注,而今天中国舆论场的特点是一两家媒体的报道,就可以在短时期内迅速地形成铺天盖地式的媒体的狂潮。而在这当中,主流媒体、传统媒体、职业记者,怎么完成报道非常的关键。如果报道只传递其中一方的声音,这就有失均衡的原则。

  司法工作不能受舆论左右

  前不久,我去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的一个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有一句话,当时给我印象很深。他说今天人民法院既要不断地增强司法信息的传播力、影响力、吸引力,又要跟舆论场保持恰当的距离,让司法工作不受舆论的左右。

  舆论当中可能体现了某些公众的意愿,司法工作者要关注舆论。但是怎么让司法工作最终不受舆论左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来解决所面对的复杂问题,这是每一个司法工作者今天都要面对的考验。

  (1月11日央视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播出。文字来源于央视网)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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