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如何抚慰企业用工高成本的忧伤

31.05.2016  11:14

  用工成本再次被聚焦。“不涨工资,招不来人;工资涨上去,企业吃不消”“降成本,别的成本还有戏,用工成本,我看难!”记者在浙江省的杭州和嘉兴、河南省的郑州和洛阳采访时,企业普遍反映用工成本上涨迅速,特别是在近年企业效益不理想的情况下,对企业构成较大压力。郑州日产列了一张用工成本表:一名月薪1万元的员工,扣除个人缴纳的社保及个税等,拿到手的部分是7300元,而企业总计为其支付约1.6万元。(5月30日《人民日报》)

  企业用工成本之高,早非新鲜话题,但“企业付1.6万员工到手7300元”的调查数据之高,仍然让人吃惊。而所谓企业用工成本之高,又主要是社保费率之高,这更是不争的事实。譬如在2014年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的联组会议上,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回答委员询问时,就明确表示,养老保险缴费水平确实偏高,“五险一金”已占到工资总额的40%至50%,企业觉得负担重。关于企业用工成本之高,渐成一个无法再忽视的话题。

  可以想见,“企业付1.6万员工到手7300元”式的高用工成本,其带来的现实后果会是连锁性的。最直接的结果,就是使企业处于某种两难的抉择困境。倘若依法为员工购买各种险金,虽然不至于被员工抱怨,但因此产生的巨大成本,必然会障碍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倘若不依法为员工缴纳险金,由于相应的劳动权益监管仍然显得粗线条,也可能会平安无事。不少中小企业正是在此种侥幸心理之下,逃避相应的险金缴纳义务,进而使员工利益遭遇直接侵害。

  税费过高不仅会削弱企业的竞争力,导致不合法的用工现象出现,对于整体的社会消费格局而言,也有着潜在的影响。险金过高,员工的缴费比例就会随之变高,最终到员工之手的收入数额就会降低。下行的收入,必然会降低或推迟公民的消费行为,最终将不利于拉动内需,以及整体经济的转型与发展。恰缘于此,企业用工成本之高必须被破解。显而易见,单纯依靠企业来提高劳动生产率,以收入增长,来抵消用工成本之高,并不现实。破解用工成本之高更不可缺少国家力量。

  具体来说,一方面,相应的税费改革应当继续,且不妨提速,以此降低企业社保的缴费率;另一方面,则是应当加快国家财政对社保领域的投入。譬如,按照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加大国有企业资产划拨、分红上缴对社保基金的支持;譬如,出台相应制度,用国家财政来承担小微企业的部分社保缴费金额;再譬如,在继续减税的基础上,严格限制非税费用的征缴。倘若系列举措都能落地,“企业付1.6万员工到手7300元”的窘境当能得以缓解。

  该如何抚慰企业用工高成本的忧伤?千万不能只将其当成单个企业发展的困境,而看不到其中包含的公共隐患与问题。关于企业用工成本之高,此前已经讨论得太过,现在需要的只是国家力量的加速跟进。新闻中说,面对记者调查,大多数企业认为用工成本特别是其中的工资成本不太可能降低,只希望能够控制其增速不要过猛,同时降低附着在工资上的有关成本。如何“降低附着在工资上的有关成本”?相应职能部门是时候对此做出公共回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