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琼工女委〔2014〕4号)
各市、县总工会,省产业、系统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根据全总女职工委员会关于开展工会女职工工作专题调研活动的部署,省总女职工委员会决定2014年5月至7月对我省女职工权益实现特别是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情况开展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和方法
各市、县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至少选择15家企业,省产业、系统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选择5家企事业(不足5家的按实有单位数)采取座谈、问卷、走访等形式进行调研。其中,企业类型应包含国有、股份制、外资、私营等四种类型。调查表(见附件3)由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填写,并按调研提纲(见附件1)形成调研报告。调查问卷每家企业发放不少于20份,由职工填写(见附件2)。
二、时间安排
各单位5月-7月开展调研,调研报告、调查表、调查问卷请于2014年8月15日前报省总女职工委员会,省总女职工委员会将对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全省调研报告报全总女职工委员会。
三、有关要求
各市(县)、省产业(系统)、省直属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要高度重视调研工作,认真组织力量抓好落实。调查数据、问卷填报要准确客观,典型经验要特色鲜明、成效显著,调研报告提出的对策建议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注意收集开展工作和调研过程中的影像材料,一并报送省总女职工委员会。
联 系 人:欧蔓莉
联系电话:66553663(含传真)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1. 调研提纲.doc
2. 调查问卷.doc
3. 调查表.doc
海南省女职工委员会
201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