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海口得胜沙盗窃被抓:我是孕妇,你报警没用

30.12.2015  17:33

  12月27日中午,一名怀有6个月身孕的儋州籍女子在海口得胜沙路服装城内盗窃时被市民发现。在民警赶到现场前,围观群众对该女子拍照时,她竟不时摆各种Pose,声称“我是孕妇,偷东西你报警也没用,警察还得放了我。”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女子已被取保候审。律师表示“取保候审不是法外特权,‘怀孕作案可以免责’系误读。

  12月27日中午,海口市民杨女士与朋友一起逛街。在海口得胜沙路服装城内,杨女士看上了某服装店内的一件衣服,因为服装店较小没有专门的试衣间,杨女士便拿着衣服在服装店一角简易试衣间内试穿衣服。杨女士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就放在店内的一张凳子上,当她试完衣服出来,突然发现自己的手提包不见了,此时她发现一名走出店的孕妇手上拿着她的手提包。“我当时就喊了起来,周围人也注意到了,该孕妇没能逃脱。”杨女士称。

  杨女士说,让她感到奇怪的是,该孕妇偷东西被众人围住后不但不紧张,还声称“是你的包就给你喽,我拿错了不行吗?就算是我偷你的包,你报警也没有用。”杨女士听后非常气愤,立即和朋友拨打110报警。就在这时,部分围观市民用手机给该女子拍照,她不但没有任何羞愧之感,反而面对拍照的市民摆起各种Pose。“你说这气不气人?哪有这么不要脸的人?”杨女士说,她随后到派出所内做了笔录。记者昨日了解到,该怀孕女子目前已被取保候审。

  王律师表示:“取保候审不是法外特权,‘怀孕作案可以免责’系误读”。王律师解释,很多人存在误区,认为“两怀妇女”(怀孕和怀抱小孩的妇女)犯罪可以免责,这是一种误读,取保候审并不等于没事。《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王律师表示,取保候审只是暂时不予羁押,根据人道主义精神,便于“两怀妇女”行使母亲的职责,但等“两怀妇女”生下自己的婴儿及哺乳期结束后,公安机关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孕妇违法犯罪照样该承担法律责任。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