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替闺蜜参加高考自考 双双被罚两万元

18.07.2016  15:06

  7月18日消息,王红因家事繁忙没时间复习,李艳打算拓宽一下自己的知识面,基于这样的初衷,当王红让李艳替其考试时,李艳没做过多犹豫就答应了。王红和李艳因犯代替考试罪,被门头沟法院分别判处罚金两万元。这是“替考”入刑以来,北京市宣判的首例高自考替考案。图片来源:东方IC 版权作品 请勿转载

编辑:王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