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帮人卖11万私彩 女子提成1.1万元获刑

18.06.2015  19:45

      原标题:帮人卖11万私彩 女子提成1.1万元获刑

      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私自经营彩票销售业务,近日,儋州一名女子因非法经营罪获刑7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据悉,女子林某风在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自2014年4月22日始,林某风在自己家中替陈某花(在逃)销售私彩。陈某花按每销售一个“头奖”票提成0.12元、销售一个“三码定位”票提成0.13元、销售一个“两码定位”票提成0.09元的标准,支付给林某风。

      每期彩票销售得款,由林某风扣除提成后交给陈某花。当买者中奖时,陈某花将奖金交给林某风付给买主。自2014年4月22日至同年12月2日,林某风共销售彩票94期,销售额近11万元,收取提成共1.1万余元。

      儋州法院认为,林某风未经国家批准擅自销售彩票,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