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不让行成头号马路杀手 连过多辆没一个让行

17.07.2015  14:01

  海口网7月17日消息 (记者 赵莎)过斑马线时不让行人、转弯车辆不让直行车辆先行、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这些未按规定让行的情形,您是否有过呢?16日,公安部交管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不按规定让行超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成为头号“马路杀手”。记者在海口城区主要道路走访发现,主动让行的司机仍是少数,不按规定让行的情况仍普遍存在。

   斑马线上演“生死时速

  16日上午11时许,在龙昆南路与南沙路交叉口的斑马线处,一位行人站在道路南侧等待通行,7辆车连续在他面前疾驰而过都没有减速让行。随后,这位行人准备跑步穿过马路,此时一辆轿车从他身边呼啸而过,让人不禁捏一把汗。

  中午12时许,凤翔东路上的车辆量逐渐增多,在绿色佳园小区附近一处掉头口,一辆掉头的丰田越野车和一辆直行的本田小轿车同时到达,但越野车抢先一步占住了道路,小轿车只好一脚急刹停在原地。“虽然这里车不多,但掉头车辆和直行车辆抢道的现象很常见,有时遇到一些司机斗气,影响其他车辆通行。”附近的居民黄女士说。

  “城区路口或斑马线处,机动车不避让行人的现象实在太普遍了。”喜欢步行的市民胡女士抱怨说,每次步行几乎都会遇到这种情况,有一次她都走到斑马线中间了,一辆轿车“”地一声从她身后穿过,离她脚后跟不到10厘米,事后她被惊出一身冷汗。

   车辆人行道不让行将抓拍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机动车遇斑马线正有行人通过未让行人47起。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发生因未按规定让行引发的事故119起,死亡17人,受伤182人。“无论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起数还是导致死亡人数,不按规定让行都可称为头号‘马路杀手’。”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称。

  “未按规定让行”共有二三十种违法表现,包括转弯车不让直行车、调头车未让正常行驶车、通过斑马线时不让行人等。《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规定》明确规定,未按规定让行的,记3分、罚款100元。

  据了解,日常交通管理时,由于现场处罚有一定难度,交警对未按规定让行进行现场处罚的数量并不是很多。为此,我省自7月15日起开展集中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将对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通过安装和调整视频监控设备实时抓拍。“和闯红灯抓拍不同,对路口不让行的违法行为的取证,需要记录下违法的整个过程和车辆运行轨迹。”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