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令到拆违仅7天 违反程序拆违海口琼山城管输官司

25.11.2014  11:57

      原标题:3名村民状告琼山城管二审获胜

      从下令至强拆违建仅隔7天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告违反法定程序

      ▲拆除民房现场

      因城市发展规划调整的需要,拆除城市中的违章建筑,每天都在全国很多大中小城市中推进,此举也引发了不少的民告官官司,在这一系列的“民告官”诉讼中,民众真正能够胜诉的很少。昨日,当事人之一的谢定胜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还不断地感慨:“依法治国真是好!政府也要守法啊!”

      房屋被拆当事人申请复议无门

      去年10月13日,一纸由海口市琼山区城管局下发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贴到了琼山区玉俊村黄用文家主体结构刚盖好的6层自建民宅上。理由是黄家“未取得规划许可擅自建设房屋”,要求黄家于10月16日前自行拆除该违建。同村有10户以上类似黄家建筑的户主都被贴了同样的通知书,包括谢定胜、林丽霞这两家。

      “他们没有通知我们签收,只是贴在我们的门上,我们过了三四天来才看到。”玉俊村村民谢定胜指出城管执法发通知时的这个细节。

      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应该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等。而且,按照该规定和《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违建等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应该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还规定,当事人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但是,通知书里也没有这些内容。没告诉我们复议方式和期限,也没有留下联系方式。尽管这样,我们还是写了材料去琼山区城管局二中队,但没人理我们,我们复议无门。”谢定胜说。

      其中,黄家是于10月15日向琼山区政府提出申诉,请求城管执法部门停止拆除其房屋。

      然而,“还没等到我们复议流程走完,10月20日,房屋已经被强拆了,而这时距离通知书下发才过去7天。”黄用文说,同天,玉俊村共有10户人家的民宅被强拆。

      一审败诉继续发出反对声音

      “我们当时打地基的时候也想去报建,但是当时海口对私宅报建这块业务还没有放松,报建窗口没开启,叫我们怎么报?”当事人林丽霞说,他们的房子早在被强拆前的几年就开工了,都是攒够钱了就加盖一点,直至去年10月被强拆。

      “我们的房子也是按照村里文明生态村的规划盖得很整齐,与村容村貌也很统一,如果要拆,全村110栋房子也没报建,凭什么就只拆我们几家的?”当事人林丽霞认为,“就算我们是违建,但也要分类处置,我们是盖来自住的,应该暂缓拆除或者给我们补办手续的时间啊。”

      房子被强拆及复议未果之后,黄家、谢家、林家遂向琼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认定琼山区城管局强拆程序违法。然而,一审却败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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