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在校大学生犯罪率上升 侵犯对象多为同学

17.06.2014  09:39

  6月16日,南海网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近几年来,随着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海南地区大学生犯罪日渐突出,且逐年呈上升趋势。

  记者随机走访了三亚市检察院。据介绍,2010年以来,该院共办理的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有31人,其中2010年1人,2011年5人,2012年7人,2013年10人,2014年(1月至5月)6人。

  检察官分析认为,当前大学生犯罪具有如下特点。

  一、网络化、智能化犯罪倾向明显。有些利用QQ、微信等聊天工具,通过扫一扫附近的人“交朋友”,骗取信任后实施盗窃和骗取钱财。如三亚学院吴某,利用微信结识三名被害人,再先后盗取被害人的手机,价值为12000元。又如琼州学院钟某利用在电信兼职机会,欺骗电信CRM系统管理员为其设置管理员权限,非法为41张电信卡充值79000余元,并在淘宝网上售卖。琼州学院卞某为了能获取更多黄色视频的权限,在网上多次上传淫秽资料。

  二、作案地点、对象、类型单一,这类案件绝大数发生在大学校园里,侵犯的对象也多是同班同学或同校学生,而且多数是侵财犯罪。由于犯罪嫌疑人对学校环境十分熟悉,对同学们的作息时间也了解,选择的作案时机较为准确,因而屡屡得手。三亚学院杨某,在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期间,利用上课的无人之机,先后3次到同学宿舍,盗得现金3400元及同学的手机3部等。

  三、暴力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暴力犯罪大学生往往以自我为中心,受不得半点委屈,一旦心理失衡,就用暴力解决问题。琼州学院牛某,因与寝室同学发生口角心存不满,就邀约社会闲散人员对该同学进行毒打伤害。

  四、女大学生犯罪呈上升趋势。2010年至2012年间三亚市检察机关受理的女大学生犯罪案件为零,2013年至2014年5月受理的女大学生犯罪案件4人,均为盗窃类犯罪。这类女生家庭条件一般,为了追求金钱、贪图享受,当家庭经济不能满足自己的欲望时,就通过盗窃犯罪获取金钱。如三亚学院刘某,趁同学外出之际,窃取同学电脑变卖后得赃款3000元用于购买高档化妆品和手机等。

  检察官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高校将会是各种矛盾、各种热点问题的集散地,大学生犯罪问题越来越突出,预防大学生犯罪变得更加重要。预防大学生犯罪最根本的办法就是针对犯罪原因,实行综合治理,创造一种有利于大学生全面发展的环境和氛围,达到治本的效果。(记者 刘麦 通讯员 林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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