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感城检察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力解决“花梨湾项目”拖欠4000多万元农民工工资事件
近日,东方市检察院派驻感城检察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解决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积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促成东方市“花梨湾项目”承建方拖欠793名农民工的4000余万元工资款在春节前得到全额支付。
2015年2月10日上午,海南东方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城公司”)“花梨湾项目”30余名农民工举着“还我血汗钱”等横幅到东方市委、市政府上访,要求开发商发放拖欠的工资款1400多万元。东方市委、市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市政法委牵头组成协调工作组,负责协调解决“花梨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根据派出院领导的指示,感城检察室派员加入协调工作组,积极参与协调工作。
经调查,龙城公司开发在建的花梨湾房地产项目共包括9栋商住楼,分别由石家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桂林三建股份有限公司等三家建筑公司承建,由于龙城公司未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三家建筑公司共拖欠793名农民工工资共计4127.77万元。为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让农民工安心回家过年,并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龙城公司提出,将其名下一块112亩土地作为抵押,向东方市政府借款4127.77万元,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协调工作组紧急召集有关政府部门及龙城公司,研究“土地抵押借款支付工人工资”的具体方案。期间,感城检察室干警从检察职能的角度,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必须依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及时筹钱发放农民工工资,让农民工安心回家过春节,在此之前,要做好稳定农民工情绪的相关工作,人社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做好调查工作;二是龙城公司以土地作为抵押向市政府,应根据《物权法》、《担保法》等法律做好抵押登记,确保政府抵押权得以实现,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三是龙城公司、三家承建公司以及市人社局做好农民工登记、工程款的结算等工作,避免出现纠纷,避免出现冒领、多领工资等情况,保证农民工足额领到工资。上述意见均被协调工作组和龙城公司采纳,市政府与龙城公司最终达成“土地抵押借款支付工人工资”协议。
目前,龙城公司向东方市政府的借款已经基本到位,并在各方监督下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陆续发放给农民工,该起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得到化解。(编辑 李宜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