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8月14日开展女兵体格复检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议

12.08.2019  16:10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8月12日从海南省征兵办获悉,我省将于8月14日开展女兵预征对象体格复检工作,地点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二八医院体检中心。

      据悉,应征青年须认可体检组织程序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有关规定,结果准确可靠。

      检前2-3天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不熬夜和过量运动),体检当日7时30分前须空腹进入体检区域,早餐后不再安排进站体检。体检当日应着宽松服装(或训练服、运动服等),勿穿连体裤等紧身衣物;衣物上不要附戴镀金或金属饰物(如金属丝、线、五角星及其他图案、纽扣等)。体检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禁止携带手机、背包、杂物等无关物品参加体检。体检过程中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离开体检队(组),未经允许自行离开体检区域则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二次进站体检。

      据了解,此次体检物理检查结果当场告知应征青年,有异议的应征青年于当日体检结束前到监督复议组(设在体检中心8楼主任办公室)当面提出复议申请,允许当日复检3次,复检不出诊室,以最后一次复检结论为准。血检、尿检以当日标本为准,结果于8月下旬在全国征兵网予以公示。凡是通过“生活方式、药物或治疗手段”影响结论的项目不予复检,体检结论以当日检查结论为准。

      体检结束,应征青年交表离场时,对当日不合格项目可申请复议,由专家核实并予以处理,当场已经复检的项目不再复议,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