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处置闲置土地超万亩 处置较慢市县被问责

04.01.2016  13:30

  海口网1月4日消息 (记者光明)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我省对2014年国土资源部统一布署开展的节约集约用地专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155宗、1.15万亩闲置土地进行了处置。截至2015年12月31日,已完成处置152宗、10795亩,按面积计算完成率93.2%,其中无偿收回20宗1360亩、有偿收回45宗3866亩、置换5宗713亩、动工开发82宗4856亩。在未完成处置的3宗789亩闲置土地,均为司法查封土地。

  去年以来,全国范围内闲置土地存量大、处置慢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去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全国第二次大督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要求各省对闲置土地处置不力等问题进行整改,并在2015年年底前整改到位。去年9月,国务院已责成我省对闲置土地比例排名靠前、处置较慢的3个市县进行了问责,并明确提出对年底前闲置土地处置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市县,要再次启动问责。

  我省要求各市县政府在土地供应过程中,要不折不扣地落实“净地”供应要求,对征地拆迁不到位、土地权属有争议、城乡规划指标不落实等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的土地,不得批准供应,杜绝继续出现因政府原因导致的闲置土地。各市县政府要组织国土、规划等部门加强对已供土地的动态巡查,督促用地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开发建设,防止企业“圈地囤地”;要建立常态化的处置工作机制,对于事实清晰、已构成闲置的宗地,及时依法处置,积极防范新的土地闲置行为。对未按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闲置土地处置整改的,以及2014年后新增闲置土地面积超过近五年年均供地量20%的市县,由省国土资源厅报请省政府对相关市县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对导致土地闲置或影响处置进度的相关人员追究责任,同时暂停该市县除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项目外的新增建设用地和土地征收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