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0年将基本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10.04.2016  00:48
 

      ■ 取消农业与非农业户口区分,统一登记为天津市居民户口

  ■ 对具有本人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天津市户籍人口,逐步放开迁徙限制

  ■ 优化人才落户政策和引进人才“绿卡”制度;不断提高技能型人才城镇落户率

  ■ 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

  中国警察网讯 记者樊晓慧、通讯员李晞报道:自201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下发后,天津在深刻领会国务院意见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全市人口结构特点、城镇化建设进程、存量人口落户需求及现行户口政策等情况,从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动天津中心城区、滨海新区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推动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出发,研究出台了《天津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并于3月21日经天津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4月8日经天津市委常委会第15次(扩大)会议暨天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

  《意见》提出,在严格控制城市人口规模的基础上,通过创新人口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优化居住证制度,完善积分落户和人才引进制度,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