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县设立城乡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救助专项资金

19.05.2014  20:31

      为健全和完善特殊困难群众兜底救助制度,确保每个特殊困难家庭生活有尊严、有保障。自2014年起,昌江县财政每年投入2000万元,设立城乡特殊困难家庭特别救助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因重特大疾病、意外伤害、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家庭特殊困难,现行保障制度又不能满足其基本生活保障的特别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