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 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

21.11.2016  18:41

  装配式建筑是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发展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装配式建筑的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2016年9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提出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为重点推进地区,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其他城市为积极推进地区,其余城市为鼓励推进地区,因地制宜发展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和现代木结构建筑。
  各地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北京、浙江提出到2020年,提前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30%的目标;河北明确提出把钢结构建筑作为发展装配式建筑的主攻方向;吉林提出了创造条件,试点发展木结构建筑产业化的工作思路;山东省实施“四个强制”政策,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
  上海市聚焦体制机制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装配式建筑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市政府发布了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提出在上海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2016年全市已落实装配式建筑1385万平方米,连续两年实现翻番,预制构件生产企业达到41家,产能突破1200万平方米。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交流学习上海等地经验,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2016年11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上海市召开了全国装配式建筑工作现场会。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陈政高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政高指出,装配式建筑是建造方式的重大变革,要充分认识发展装配式建筑的重大意义。一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需要。二是实现建筑现代化的需要。三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需要。四是缩短建设周期的需要。五是可以催生新的产业和相关的服务业。
  陈政高强调,现在发展装配式建筑,具备很好的基础和三个有利条件。一是我们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有集中力量办成大事的制度优势。二是我们可以吸收、消化、利用国外的成功经验。三是一些地区、一些企业、一些设计单位已经先行先试,积累了经验。
  陈政高指出,要深刻认识上海等地发展装配式建筑经验的实质。一是必须有世界的眼光,要深刻认识到发展装配式建筑对提高城市现代化建设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二是必须有决心和气魄,这是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关键。三是必须统筹谋划系统推进,这是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重要保障。四是市领导亲力亲为,这是上海经验之根本。
  陈政高要求,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七项工作,努力实现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新突破。
   一是 全面落实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二是 全面形成装配式建筑技术标准。要加快形成一整套装配式建筑的标准体系,加快制定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现代木结构三大结构体系的技术规程。 三是 加大基础产业建设力度。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周边区域发展情况,加快培育能够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链重点企业。 四是 要建设新型的职工队伍。装配式建筑从设计、生产到施工组装,对过去的建造方式是根本性的改变,要从设计开始,从工厂生产抓起,从现场组装抓起,打造新型的队伍。 五是 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地要落实好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各地在财政、金融、税收、规划、土地等方面出台支持政策和措施,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入装配式建筑。 六是 推动建筑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要适应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在勘察设计、部品部件生产、工程造价、招标投标、施工组织、质量监管等方面推进管理制度改革。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实现工程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及采购的统一管理和深度融合。七是住建部门在发展装配式建筑中要有所作为。发展装配式建筑责任重大,各级住建部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雷厉风行,坚韧不拔,把改写建筑历史、影响建筑历史的装配式建筑抓起来、抓到底,向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摘自《住房城乡建设部网》2016.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