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委托 哈尔滨工业大学定向招收和培养城乡规划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的通知》的通知

18.07.2016  18:15

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委托
哈尔滨工业大学定向招收和培养城乡规划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委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定向招收和培养城乡规划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通知要求报名。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委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定向招收和培养城乡规划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的通知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人事处
2016年7月18日

附件1:关于委托哈尔滨工业大学定向招收和培养城乡规划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的通知(建办人函【2016】5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