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台风后垃圾10天产出1个月的量 垃圾填埋转不动

04.08.2014  10:05

      原标题:台风后海口垃圾“爆棚”垃圾填埋场转不动

      “威马逊”过后,海口10天产出生活垃圾6.28万吨,相当于一个月的量

      如今,海口街头,仿佛已经找不到台风“威马逊”肆掠的踪影,一切已经恢复正常。可倒掉的树木、锯掉的树枝,依然清晰可见。

      这些作为“园林垃圾”的残树断枝去哪儿了?

      他们的量约有2.5万车次之多,至今仍堆放在海口城郊3个临时垃圾堆放点,等待着处理方案。

      而台风后,从7月19日到28日,海口共产生出生活垃圾6.28万吨。这个量,相当于正常情况海口一个月的垃圾生产量。这些生活垃圾则被强行塞进了海口市垃圾填埋场。

      如此巨量的垃圾,考验着海口的垃圾处理能力。

      7月31日,在海口海甸五东路横沟村附近的路段,临时堆放的各类垃圾堆成小山高。

      生活垃圾10天产出一个月的量

      额外增加园林垃圾2.5万车次

      8月3日上午,一辆蓝色的垃圾装载车沿着“盘山公路”,吃力地往上爬。司机吉师傅使劲踩着油门,盯着坑坑洼洼的道路,丝毫没有留意空气中散发出来的臭味。

      这“山”便是海口市垃圾填埋场,一车车垃圾运来这里,逐渐堆积,最终成了“山”。

      吉师傅从台风后的第二天开始往这里运垃圾,每天凌晨4点开始上班,直到晚上10点或更晚才能下班。

      “10多天来,几乎都没停过。”吉师傅已经记不清到底运了多少垃圾,他只记得,“工作这么久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垃圾。”

      海口市垃圾填埋场副场长张传贤工作了21年,也说“从没见过”。据他粗略计算,“按照填埋空间估算,从7月20号到31号,运过来的垃圾占地近10万立方。19号比较特殊,城区交通中断,运过来的只有100多车。”

      10万立方是个什么概念?

      “这个量相当于平常50天的量。”突然说起来,张传贤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最多的一天,一下子运来了近5千吨垃圾。而我们填埋场设计的日处理能力仅为1000吨。”

      南国都市报记者从海口市环卫局拿到的数据与张传贤的“估算”接近。

      据统计,海口市环卫系统从19日到28日,清运出生活垃圾6.28万吨。

      海口市环卫局副调研员莫怀忠解释说:“海口正常情况一天垃圾量约1700吨。按照这个数字算,这10天垃圾的产出量就等于海口一个月的垃圾生产量。”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面还不包括园林垃圾,即清理出的“残树断枝”。据估计,这个量在2.5万车次左右,至今仍然堆放在学院路延长线、高坡村、新埠岛等临时堆放点。

      莫怀忠说:“在平时园林垃圾都是很少甚至几乎没有的。这部分便是额外的部分,也是处理难题。”

      垃圾填埋场“吞下”海量垃圾

      垃圾运输车排队最长达500米

      18日,台风威马逊登陆海南,横扫海口。位于颜春岭的海口垃圾焚烧发电厂运气不好。大风将发电厂汽轮机厂房房顶吹破,厂房内泡水。老城电网被毁坏,发电厂只能暂停发电。

      该厂生产部经理负责人说:“直到22号左右,其中一个机组才恢复发电。而另一个机组恰好检修,还要等10多天才能检修完成。”

      这也就意味着,台风后产生的大量垃圾,几乎都得靠海口市垃圾填埋场处理。

      从20日开始,海口市垃圾填埋场开始迎来垃圾处理的高峰期。副场长张传贤记得:“很多车辆排队,从山顶排队到了下面的大马路上,足足有500多米。”

      那几天仿佛就是一场遭遇战。

      张传贤说:“垃圾如敌人,被一辆接着一辆运送过来,我们必须把这些‘敌人’及时消灭,否则将影响整个海口和澄迈的垃圾处理速度,也势必将影响整个城市的灾后恢复。”

      为了保证垃圾快速准确入场,张传贤和工人们的午饭都只能从老城打包后带到垃圾山顶边指挥边解决。

      “我们工人几乎都守在上面,一刻都无法离开,我们一走,上面的垃圾运载车就会炸锅的。”张传贤记得清楚,其中好几天由于车辆太多,到了中午吃饭,大家只能把盒饭带到垃圾作业平台去,“大家就在山顶就着垃圾发出的臭味吃饭。吃不下去,也将就着吃。”

      由于填埋场人手有限,几名老家在文昌龙楼、罗豆的工人,也放弃了回家。虽然家中的房子倒了、被水泡了,可工人都放弃了第一时间回家救灾,而是陪张传贤一起奋战在消灭垃圾大军的战役中。

      从7月20日开始,700多辆垃圾运输车,平均日进场垃圾4到5千吨,是平常工作量的5倍多。12天后,直到31日,海口市大部分生活垃圾才被转运完毕,被强行塞进了垃圾填埋场。

      然而,园林垃圾却是个例外。

上一页 | 1 2 | 下一页 分享 网友评论 登录|注册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管理员提示】
·在发布信息时,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您个人承担;
·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栏目需要对留言内容进行删改。

新闻中心 在线首页 投诉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