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印发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计划到2025年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

19.10.2020  13:02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日前,文昌市出台了《文昌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5年)》,明确到2025年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全程分类体系,提高全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能力水平,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根据计划,2020年底前,文昌市将在市委市政府驻地办公大院、文汇花园小区、环卫园林小区、财政小区等区域,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1年底前,文城镇文建西社区和高隆社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同时启动冯坡镇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2023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范围覆盖我市17个镇(场);2025年,力争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基本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全程管理系统,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氛围基本形成。

      实施方案明确,文昌将综合考虑区域生活垃圾产生比例、人口数量、运输条件等因素,建设或改造一批布局合理、数量适宜的收集屋、收集亭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科学合理地配备相应数量和类别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等;鼓励有条件的办公场所或生产经营场所、住宅区配备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小型厨余垃圾处理设备等,并设置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的临时收集堆放点。

      与此同时,文昌市政府要求,对于新改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建设相应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并和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步验收后交付使用;对于已建成的住宅区、公共场所等,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进行改造或配置符合要求的环卫附属设施,使其满足垃圾分类收集要求。

      为强化监管机制,文昌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建立多部门协同执法机制,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梳理执法流程,将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列入执法目录中,统筹部署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和处置各环节的执法和监管,对违反规定的依规进行处罚。相关部门将定期组织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对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人居环境整治、文明创建、卫生评比等考评工作的重要参考进行评价。同时采取一定的激励措施,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企业或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对推进不力的实行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