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环保制度改革

14.01.2016  14:00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进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生态环保领域的改革加速推进,一系列重要政策制度陆续推出,为环保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
  生态环保领域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生态环保制度改革是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是一项政治任务和责任担当,也是破解当前生态环保领域矛盾和问题的根本途径。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深化生态环保制度改革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行动,凝心聚力,确保完成改革任务。
  目前,我国环保事业发展已经遭遇到制度瓶颈制约。一些老大难问题长期存在,根本在于体制机制不适应,缺少科学合理、规范刚性的制度安排。尽管我国已经建立起了环保基本制度体系,但仍然存在一些空白点,需要及时填补;一些制度因缺少配套机制和细化措施,实施不力;一些制度相互矛盾,不好操作,难以落地;一些制度衔接不畅,没有形成严密的制度体系。这些深层次的问题不解决,制度作用难以充分发挥,环境治理能力难以提升,环境问题也难以根本解决。而要破除制度对生态环保的瓶颈制约,只有靠改革,只有靠创新。
  近年来,我国生态环保制度改革的力度加大、步伐加快。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生态文明由理念提升为国家战略,并推出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完成了顶层设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等配套文件陆续出台,试点方案已开始在地方进行实践。这些制度抓住了生态环保的根本和要害,理清了责权利的关系,很有针对性,给生态环保带来了新气象,注入了新动力。
  面对生态环保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各级环保部门积极落实中央要求,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用制度激发活力,破解难题。全国环保系统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和环评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为经济发展转型创造良好条件;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出台了一系列环保新举措,推动环保管理方式转变;加快建立最严格的环保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力量,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大胆探索,总结经验,使之成为具有普遍作用的长效机制。这些改革措施完善了生态环保制度体系,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切中了基层环保部门的期待,作用逐渐显现。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注定不会一帆风顺。改革意味着要不断超越固有的观念和认识,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这难免会让一些人感觉不习惯;改革意味着要改变原来习以为常的工作方式、方法,以新的办法和措施来解决问题,这难免会让一些人深感不适应;改革意味着要打破利益藩篱,势必会触及一些既得利益者,这难免会让一些人产生抵触情绪。对于改革进程中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问题,我们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千方百计去克服一个个困难,决不能无所作为,坐等政策;决不能遇难则退,走回头路;决不能拈轻怕重,避难趋易。
  推进生态环保制度改革时间紧、任务重,各级环保部门和环保工作者要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切实转变观念、澄清模糊认识、纠正错误观点,确保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要增强改革定力,保持改革韧劲,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态度推进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改革创新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凝练出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制度措施;要有担当精神,敢于碰难题、涉险滩,要想办法、出实招,完成既定目标任务;要敢于先行先试,把已经出台的改革措施落准落细落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造福人民群众。
  “十三五”的大幕已经开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战决胜时期。各级环保部门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扎实作为,高扬改革风帆,补齐生态环保短板,努力开创环保事业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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