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地税深度合作 全省域 全覆盖 全面推行“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模式

09.10.2016  11:02

      为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有关要求,海南省国税局、地税局积极探索税收业务各领域的合作事项,以纳税服务的深度融合为突破口,以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模式为“先手棋”,突破体制机制的瓶颈,从严从细从实抓好服务措施的落实,在全国率先完成全部市县局、全部办税服务厅、全部依申请业务的“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模式全覆盖(二手房交易、个人房屋租赁、社保缴费和防伪税控发行除外)。主要做法:

      一、以点带面,全省域推广“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模式

      (一)积极开展试点。2015年9月,儋州市国地税在实现国地税网络互联互通、解决国地税之间不能互访对方网络和系统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国税、地税“一窗式”服务,办税模式主要是“一窗一人双机”,一名窗口办税人员通过两台计算机分别使用国地税两个征管系统,为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避免了纳税人“两头跑”,大大缩短了办理业务的时间。随后,儋州市国地税又实现了“一窗一人双机”向“一窗一人一机”过渡,各市县也纷纷通过不同的方式,积极试点和探索国地税联合办税,为全面推广联合办税模式奠定了扎实的实践基础。

      (二)适时全面推广。在大量试点并及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海南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印发了《“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模式推行方案》,决定全面推行“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模式,第三季度前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现“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目前,全省21个市县国、地税局53个办税服务厅共785个窗口中的520个窗口已经全面实现了一窗通办国地税业务。至此, “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模式覆盖全省全部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

      二、先急后缓,全覆盖开展“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业务

      (一)梳理规范税收业务。在《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基础上,海南省国税局、地税局对涉税业务进行全面梳理,按照纳税人习惯用语和纳税服务规范、征管规范相比对,确定涉税业务类型名称,逐项列明操作流程,既清晰了涉税业务的范围和界线,也明晰了涉税业务具体应该“干什么”,为“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打下业务基础。

      (二)加强信息实时共享。在金税三期系统的数据基础上,海南省国税局、地税局搭建国税、地税信息实时共享平台,完善税收相关数据的日常交换制度,互相授权,在国税信息系统中为地税工作人员设置账号和权限,在地税信息系统中为国税工作人员设置账号和权限,确保双方系统互用、数据共享,为“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打下技术基础。

      (三)强化人力资源配备。为了确保“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的生命力和实效性,海南省国税局、地税局在资源配置上着力向纳税服务一线倾斜,确保各市县局办税服务厅人员年轻化、专业化,采取跟班学习、每日一训等方式强化国税、地税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为“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打下人员基础。

      (四)从“堵点”“急点”做起。针对营改增后国税系统代开发票业务多的“堵点”和地税系统附加税流失多的“急点”问题,海南省国税局、地税局积极扫清改革障碍,从代开发票业务“一窗通办”开始,国税系统代开发票同时征收附加税费,地税系统开展代开发票业务。在此基础上,逐渐扩大到税务登记、税务认定、申报纳税、优惠办理和证明开具等业务。目前,纳税人依申请的六大类涉税业务全部实现了国税、地税“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理。

      三、由表及里,全流程建立“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制度

      (一)建立联合办税基本制度。联合制订《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工作目标、原则、实现方式,分别从办税环境、日常管理、业务处理、系统保障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规范,有效解决了在“一窗一人一机”的推行过程中发现的国税、地税部门联合办税标准不明确、不统一等问题。

      (二)建立人员联合管理制度。联合制订《海南省国地税“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服务厅人员管理制度(试行)》,明确联合办税服务厅互派副主任、业务骨干和窗口人员,同时明确人员考勤制度,合理安排轮休,联合评选服务之星,培养共同的文化理念,联合开展培训学习等内容。

      (三)建立现场协调管理制度。联合制订《海南省国地税“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服务厅现场协调制度(试行)》,指定联络员、执行人、业务辅导员,分别负责联合办税服务厅的指挥、现场协调、业务受理、日常培训和疑难问题处理等工作。

      (四)建立发票调拨管理制度。联合制订《海南省国地税“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发票计划调拨、库存管理相关要求》,明确发票计划、印制、调拨和供应权限,确定市县国税局主库房、地税局二级库房、国税和地税柜台发票的供应、调拨和盘存管理。

      (五)建立应急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联合制订《海南省国地税“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服务厅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试行)》和《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联合办税信息安全管理规范(试行)》,明确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原则和责任领导,明确网络终端管理、系统权限管理、系统保障管理等信息安全责任。

      四、自内而外,全方位提升联合办税服务工作质效

      “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模式的全省推行和全面覆盖,在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优化纳税服务,提升税收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减轻了办税服务厅的工作压力,提高了办税服务效率,减少了办税时间和办税成本,得到了纳税人与社会公众的广泛好评。

      ( 一)整合了服务资源,提升了服务效能。海南省作为全国唯一实行省直管市县行政体制的省份,税务行政人力资源总量小,国税系统干部职工人数仅为2300多人,随着税收政策的调整、征管方式的变化,国税系统在人员、场所等方面服务资源紧张的问题显得尤为突出。通过推行“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模式,有效整合了国地税服务资源,充分发挥了1+1>2的互补效应和叠加效应,有效减轻了办税服务厅工作量,有力保障了“营改增”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提高了征管质量,防范了税收风险。海南省作为大经济特区、小经济体,一方面,税源少,税基小,另一方面,营业税占全省地方收入比重大,在全面推行“营改增”之前超过40%。全面推行“营改增”后,我省税收减收效应逐渐显现,组织收入工作面临巨大挑战。通过推行“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模式,真正实现了“一个窗口收两家税”,在征收主税的同时征收附加税费,从源头上遏制了附加税费的“跑冒滴漏”。截至9月21日,全省国地税相互办理业务共168871笔,涉及税款51519.9万元。

      (三)减少了办税时间,降低了办税成本。“一窗一人一机”联合办税模式按照“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原则,通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国税、地税业务通办窗口,采取相互授权的方式,实现了国税、地税业务“一窗通办”,纳税人仅需在国税或地税任一窗口即可办理国税、地税两家业务,有效减少了“两头跑”现象。从我省年经营收入4000万元以上的48户企业营改增前后年度办税时间统计数据来看,平均年办税时间从2015年的116小时下降到108小时。从目前国税地税互办的近17万笔业务来看,按最便宜的公交费用1元测算,仅交通费用一项就可为纳税人节省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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