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阔天空·国兴城一期B16地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23.09.2014  19:36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关于海阔天空·国兴城一期B16地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海阔天空·国兴城一期B16地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的具体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4年9月23日—— 2014年10月2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98——65236072

  三、电子信箱:E-mail: [email protected]

  四、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邮编:570203

五、联系人:陈晓明

 

海阔天空·国兴城一期B16地块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海口新城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海口市大英山新城市中心区

建设内容和投资:B16地块用地面积30933.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2027.65平方米,建设内容为5栋27-31层住宅楼和1栋28层酒店式公寓。项目总投资13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42.13万元,占总投资0.1%。

建设工程情况:该项目于2011年8月开工建设,2014年7月建成,B16地块(11#-15#楼)于2013年12月、B16地块(16#楼)于2014年8月分别投入试运营。

验收监测单位: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保制度执行情况

该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在施工和运营期基本落实了《海阔天空·国兴城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琼土环资审字〔2011〕459号)的要求,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落实了三级化粪池、垃圾筒等各项环境保护设施;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白沙门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备用发电机房设在地下室,合理布设备用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降噪、吸音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备用发电机燃料为轻质柴油;项目建设完成后,因地制宜进行绿化。

三、验收监测结果

海阔天空·国兴城一期B16地块项目环境保护预验收监测报告》(市环监验字(2014)第39号)表明:

(一)污水监测结果:项目省府北路、大英三街、大英八路3个污水市政接入口的水质pH值、SS、CODCr、BOD5、动植物油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TP、NH3-N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B等级)的标准。

(二)废气监测结果: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8-1996)表2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三)噪声监测结果:项目东、南、西、北届昼夜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