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的政绩也可以“看得见”

06.06.2014  11:24

  从1994年大规模治理淮河至今,20年来全国治理大江、大河、大湖,从未间断过,但实效与预期并不一致。“市长说,地下铺了管网,把几百亿埋在地下,老百姓也看不见,我怎么能干这个事儿呢!”在一个沿海城市调研时,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听到这样的话。

  在一场治理水污染的调研会上,却听到了有市长说治污不能干,因为“几百亿埋地下老百姓看不见”——这无论如何都算一种莫名惊诧了。“地下的治污工程老百姓看不见”,该位市长的说法在刺激着人心,可其中的漏洞亦显而易见。当一场大雨动辄就可衍生出看海的现代都市奇观;当污染现象成为沉重的发展表情;当公众甚至要以下跪的方式来获取环境权益的救济,公众既是不得不生活于其间者,同样是最敏锐的环境改善观察者。埋于地下的治污工程,公众可能目力难及,但他们能够清晰地感知到地方官员在环境问题上的重视与否。他们不是“看不见”,而是从来都没有将视线从污染话题上移开。

  由是论之,与其讲“治污工程老百姓看不见”的说法正在招致反感,不如讲这位市长说出了一句坦诚实话。那就是一些地方政府的治污导向与驱动力,从来都不是来自当地民众的具体感受,老百姓的评价乃至可以被直接忽略。相反,它更受制于其他的诸多因素。譬如“必须看得见”的政绩观,譬如过于衡量投入-产出效应的短视决策心态。而此种过于“理性”与短视的心态又由何而来?显然,在很大程度上,它来源于当前对地方控污与治污的考核体系。

  如此前讨论所指出,纵然整体上的治污力度在逐年增大,可当下的治污考核体系依旧有着两个看得见的特点,一是与地方GDP的关系纠葛不清,二是由上至下。与地方GDP关系纠葛不清,即意味着治污难免有着经济利益的考量,说到治污考核基本留于“自上至下”,更意味着公众追责的缺席,单一行政体系内部的问责更可能失之疲软。轻拿轻放的现象会成为非小概率事件。如此之下,所谓的污染治理就不免异化成对考核目标的完成,自然就会忽略掉普通公众的感受,“看不看得见”反而成了更重要的决策指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