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犯看守所里“买春”源于权力失控

04.01.2016  16:52

  32岁的何玉玲,在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看守所内服刑期间,接受了一次性服务。2015年5月2日晚,他在“在押人员伙房”内,将大米袋排放在地上,与一名被看守所副所长私带进来的卖淫女,在米袋上发生了性关系,“约20分钟”。(1月2日澎湃新闻网)

  看守所本是对罪犯和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临时羁押的场所,如今副所长却带“社会失足女青年”来为在押人员谋“福利”,上演食堂米袋子上一夜风流之事!作为卖淫女,干着天底下最见不得人的勾当,却“轻轻松松”把“生意”开到了派出所这种强力司法机关。警察本是打击卖淫等违法行为的“主力”,如今却成了“皮条客”,在笔者看来,看守所副所长带卖淫女与犯人性交易源于权力失控,其背后的权钱交易值得警惕。

  身陷囹圄的何玉玲却可以“穿过铁窗去嫖娼”这是何等的能耐,看守所戒备森严,层层严密监管为何能在他的打点下集体缺位呢?当权力失控时,金钱、利益竟可以成为打开看守所大门的“买路”鈅匙。如此看守所又如何能让罪犯改邪归正呢?这些无疑是公众最关心的,毕竟看守所已是依法治理社会的“最后一公里”了,关系到社会的安全和稳定。更何况事发当天是双休日中的周六,并且是晚间,难道是权力监管也放了“双休”?高墙内与探监情人发生性关系,匪夷所思之外充满了荒诞感。

  雷荣辉收受社会关系人的香烟,非法安排留所人员“会见”,并在看守所内共度春宵,不是一个违纪所能概括的。因为普通人介绍容留卖淫都涉嫌犯罪。若经调查不止这一次,那雷荣辉就可能构成容留他人卖淫罪,即使雷荣辉主观不明知“露露”是失足女青年身份,误认为该女子是在押罪犯何玉玲的女朋友,导致该女子与在押罪犯发生性交易,主观上的过失,也涉嫌玩忽职守罪。为何当初只是一个内部违纪处理,也许雷荣辉安排在押犯看守所内“买春”并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东乡县警方对外竟然隐瞒了这桩高墙内在押犯“买春”丑闻。

  警察当起了皮条客,至今闻所未闻。监狱“福利”什么时候这么高了,但愿这样的权力早日回归正义的“笼子”,别再让这样的法律玩笑上演。抚州市公安局在2日上午已经对此事启动复查程序,希望狱政部门能清除狱政腐败的病灶同时,也能痛定思痛,让监督的阳光透进“高墙”,别再让发现、纠正问题靠“二次举报”。(刘正猛)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