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检所按期完成2018国家计划药品抽样工作

27.07.2018  01:25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印发2018年国家药品抽验计划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7〕131号)的要求,海南省药品检验所圆满完成2018年年国家药品计划抽样任务。 

  在我省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共完成抽样工作662件。本次抽样工作做到本省地域全覆盖,生产企业、三级二级医疗机构、批发企业全覆盖,并纵向伸入基层医疗机构、私立医院、药店等。其中生产环节抽取101批次,流通环节抽取420批次,使用环节抽取141批次;共涉及31家生产企业,107家批发、零售企业,60家医疗机构。 

  本次抽样结果将能够较好的评价国家计划抽验品种在海南生产、经营、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