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唯物史观基础

12.08.2015  15:05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社会结构日趋合理,在此基础上引领政治体制和思想观念朝着更加进步的方向变革。
  
  唯物史观认为,“每一历史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的基础”。《共产党宣言》序言中的这段话不仅简明地概括了一个时代的构成要素,而且对这些要素进行了逻辑构建,形成了“经济生产——社会结构——政治——精神”的分析链条,从理论上说明国家治理应该是经济生产、社会结构、政治体制(制度)、思想观念领域的整体性治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动社会结构日趋合理,在此基础上引领政治体制和思想观念朝着更加进步的方向变革。完整掌握这一分析方法,对于认识我国国家治理体现代化问题,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是促进经济生产的发展
  
  判断一个国家治理是否实现了现代化,可以列举出一大串指标,但是这一切指标背后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国家的经济生产能力。生产力是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治理能力是否现代化最有说服力的标尺。如果经济生产长期徘徊不前,或者处于下行的风险区,在国际比较中长期处于劣势,那么国家治理就缺乏厚实的家底支持。在这种情况下,谈国家治理现代化最起码的资格恐怕也没有。所以,经济生产能力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硬道理、硬条件,更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底线标准和第一标准。
  
  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的,就是实现国强民富、国泰民安,或者说实现中国梦。实现中国梦,关键还是把经济生产搞上去。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主要矛盾没有变,发展中大国的地位没有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综合国力得到了提升,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人民的生活水平有很大的改善,处理国内外复杂问题的腾挪余地扩大,这些成就归根结底是经济生产发展的结果。
  
  当前,我国正面对着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战略机遇期与矛盾凸显期并存,要抓住机遇、化解矛盾,最根本的还得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坚持发展是硬道理,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遗余力地把经济生产搞上去。邓小平说,马克思主义最讲发展生产力,不发展生产力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同样,经济生产上不去,说到天边也称不上国家治理现代化,更谈不上有现代化的治理能力。
  
  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注重培育和形成良性的社会结构
  
  每一时代的经济生产都是在既定的经济关系中进行的,并且在生产出物质产品的同时也生产出新的经济关系。经济关系的总和就构成了既定的社会、既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正如马克思所指出,“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由经济生产所产生的社会结构对经济生产具有促进作用,但这种作用并不是自发地发生,如果不自觉地加以调控,往往会产生社会对立、撕裂社会关系。
  
  中国经历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发展,经济生产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大二公”的所有制关系演变成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计划经济形式演变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按劳分配方式被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取代。与经济生产的变化相联系,社会成员在受教育程度、就业方式、收入及财产占有多寡、社会地位等方面都表现出极大的差异,“两大阶级一个阶层”(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阶层)既难以准确描述现有的社会结构,更难以用此框架来分析和解决存在的社会问题。然而,处于分化和形成之中的我国社会结构正呈现出许多令人不安的迹象: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的扼制;利益获取的方式、渠道、手段日益固定,利益固化的藩篱局部形成;社会阶层流动通道变得狭窄和梗阻,社会弱势群体改变命运的机会减少,强者恒强、弱者恒弱的代际相传迹象显现;社会心理焦躁,社会不信任感上升,社会意愿的非理性表达频发,等等。假若放任这些现象按照自身逻辑发展,或者执政党不能有效地加以调控,社会结构恐怕向两极对立的方向演变。关于这一点,邓小平在1993年就警告说:“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总有一天会出问题。
  
  理论和实践告诉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着眼于社会结构的塑造,在政策选择上要“调控两端,扩大中间”,即调节高收入、提高低收入、扩大中等收入,逐步形成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形”社会结构。这是避免跌入中等收入陷阱和社会冲突,体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整个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
  
  国家治理现代化要建立在民主法治和核心价值观认同的基础之上
  
  经济生产和社会结构是社会政治和精神的基础,经济生产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就其形式上来看只是物质财富的增长和社群构成的变动,就其内容来看则是利益关系的调整和新的利益主体产生。细微的利益变动都会触及每一个社会群体和个体的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领域,引起人们政治诉求和思想观念的变化,从而对已有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形成挑战。
  
  这种挑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利益的调整与变动直接影响到社会成员的政治心态、文化心态,使利益获得的弱势者产生出政治地位失落感和意识形态的认同危机,甚至导致对政治制度和主流思想观念的不信任和拒斥。二是新社会阶层(利益主体)的出现和成长发育无疑打破了业已存在的利益格局,实现利益格局的再平衡需要高超的政治智慧。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以物的独立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地位的确立,使人们思想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增强,自主表达个人权利和诉求的愿望日益强烈,思想的多样性有了存在的利益基础。四是利益的独立性也加速了人身依附关系的瓦解,促成了“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各种社会组织开始成长、成熟,政府、市场、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需要在法律上重新规范、在制度上重新安排。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从根本上、制度上、全局上回应这些挑战。一是通过顶层设计在制度上明确执政党、政府、市场、社会等主体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职能、作用,畅通民主渠道,广泛而真实地反映社会民主诉求,实现国家治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既要维护传统意义上的“两大阶级一个阶层”的利益,使其利益增进与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增长相匹配,不断巩固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人公地位,又要维护新社会阶层的权益,保护其合法财产权和政治地位,鼓励其创业干事的热情,实现社会利益主体各安其位、各司其职、各显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三是适应人们思想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的现实和现代传媒的兴起,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既巩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又引领多样发展,形成一元主导、多样并存思想文化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