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实地考核组抵琼

17.02.2016  20:12

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科学发展

本报讯(记者:尹建军 ) 12月24日,以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副巡视员张海萍为组长的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实地考核组一行4人,对海南省“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工作进行实地考核。

24日下午,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召开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评选实地考核工作汇报会。张海萍首先表明此次实地考核的具体内容及要求。海南省国土资源厅汇报海南省开展节约集约创建情况,屯昌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汇报屯昌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情况。考核组在现场进行提问,厅相关处室及技术单位对相关问题进行一一解答。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廖正伟出席汇报会,厅相关处室及屯昌县国土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考核组充分肯定了海南省节约集约创建工作,尤其是在“多规合一”专项、闲置土地处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考核组还表示,创建工作一定要规范化、系统化,尤其是数据必须真实可靠,要经得起推敲、考验。

廖正伟表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创建工作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厅相关部门及市县国土部门必须认真配合,并落地实处。要以创新为引领,推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提升节约高效利用资源的能力和水平。

据海南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海南省扎实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评选考核;以创建活动为平台和抓手,规范管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建立并完善评价体系,将国土资源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完善规划计划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规划和计划对国土资源的调控和引导作用;认真抓好已发现闲置土地的处置工作,完善机制,防“”于未然。同时,积极探索,深化国土资源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强化执法监察,规范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秩序。

屯昌县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屯昌县将以创建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办法和途径,全面推进“新常态”下国土资源利用工作,不断提升资源利用能力水平,破解保障发展、资源保护双重压力难题。

在琼期间,考核组还将赴屯昌县进行实地调研并与市县相关部门及企业进行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