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部署迎接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迎检工作

14.04.2015  00:06

      4月13日下午,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在海南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获悉,为做好迎接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迎检工作,会议督促各市县政府和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职责。

      会议指出,海南省政府对这次考核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认真筹备,精心组织,全力做好迎检工作。一是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迎检工作的自觉性。国家八部委连续两年开展消防工作考核,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消防安全的高度重视,考核的结果提交中央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体现了国家层面以考核推动消防工作发展的坚定决心。

      二是总结经验,查漏补缺,确保迎检工作万无一失。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本着“快补旧帐、不增新帐”的原则,将建设欠账纳入建设计划,将建设经费列入预算,未发文的要尽快发文、未开工的要尽快开工,未启动的要尽快谋划,加快各项工作进度。

      三是落实责任,协同作战,夺取迎检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各地、各部门要制发工作方案,层层分解责任,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建立有效沟通渠道,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全面、细致,落实到位。

      同时,会议还对将于5月1日起施行的《海南省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进行了宣贯。按照《规定》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城乡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将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业务、人员、日常运营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规定》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由县级以上政府负责建设管理,单位专职消防队由企业、事业、团体等单位负责建设管理,志愿消防队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和村(居)民委员会以及公民个人自愿组建和管理,并由县级以上公安消防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规定》明确要求将政府专职消防队纳入当地公安消防部队执勤训练、灭火救援调度指挥体系,实行值班备勤制度,在岗执勤人员数量应当满足灭火救援需要,并能独立参加责任区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