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首次在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秀”

07.08.2019  17:12

      8月7日,记者从省消防救援总队了解到,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印发了《关于2018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情况的通报》,海南省政府被评为2018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优秀”等次。这是海南首次在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据了解,2018年,全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海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在火灾防控方面,全省瞄准“一高二电三屋四大”靶心,扎实推进多个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多发的电动自行车火灾、小火亡人得到有效遏制,2018年共发生小火亡人3起,65起电动自行车火灾无人员伤亡,为建省以来火灾亡人最少年份。

      在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方面,建立完善灭火救援联勤联训机制,持续强化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构建空中、陆地、地下、水域“四位一体”的灭火救援体系。圆满完成了一系列急难险重和重大消防勤务安保任务。为进一步夯实消防基础,全省加大了消防经费投入力度,开工建设17个消防站,购置66辆消防车,3.6万余件套器材装备,264吨灭火药剂,招收213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42名消防文员,不断提高城乡抗御灾害能力。同时,为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全省常态化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消防安全培训,省级主要媒体常年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各级消防救援队伍不断丰富宣传形式,实施旅游全程式消防宣传,经常性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受训群众达200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