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砸重金引创新团队“筑巢” 世界一流科技创新团队资助500万

10.07.2015  08:12

  海口网7月10日消息 (记者 陈敬儒)为进一步完善人才发展机制,优化我省人才发展环境,吸引创新团队来海南创业发展,近日,我省出台了《海南省引进科技创新团队实施办法》,明确提出世界一流科技创新团队给予500万元资助,国际先进科技创新团队给予300万元资助,国内领先科技创新团队给予200万元资助。

  引进科技创新团队的目标任务:到2020年,在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热带现代农业、海洋科学、电子信息、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形成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水平、能够明显提升我省自主创新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团队。科技创新团队分为世界一流科技创新团队、国际先进科技创新团队和国内领先科技创新团队三类。符合规定的科技创新团队,可享受3年政府激励政策,3年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继续享受激励政策。世界一流科技创新团队给予500万元资助;国际先进科技创新团队给予300万元资助;国内领先科技创新团队给予200万元资助。

  此外,还可享有政府在园区或科技创新团队相对集中的地区统一建设人才公寓出租给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并允许其购买政策性住房。海外归来无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可根据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已在国内其他省市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可直接予以确认。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核心成员和其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高级技师资格的团队成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确认其工作关系及计生证明,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落户手续。科技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符合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入编手续。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子女入托、就学,可以选择当地的公办幼儿园或中小学就读,由当地教育部门协调办理入学手续;其子女参加中考、高考享受本省考生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