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接单拐卖智障妇女 囚禁养猪场内供人挑选

14.10.2015  08:35

  “买主下单—媒婆诱拐—千里转运—猪场囚禁—非法贩卖”……近日,江西赣州铁路公安部门破获的一起拐卖智障妇女案件,引发社会关注。调查发现,组织严密的贩卖妇女“流水线”后,有一条层层“抽红”的黑色“利益链”。

  媒婆充当供货人角色

  今年2月8日,从广西南宁开往吉林长春的K2386次列车上,一名精神异常、举止怪异的妇女廖某引起了乘警的注意。同时,两名与之形影不离的男子形迹非常可疑。警方调查发现,这名有智力障碍并伴有残疾的妇女,系二人在广西防城港市买来的。

  列车停靠吉安火车站时,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傅某、范某拘捕并移交赣州市铁路公安部门。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从广西、广东等地拐卖有精神疾病或智力障碍的妇女,贩卖到山东省冠县、临清市等地”的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经查,犯罪嫌疑人孙某负责在山东联系买主,有订单后通知中间人范某,范某联系在广西的傅某,并由傅某通知媒婆“头子”蓝某,由蓝某组织韦某和赖某到各村镇物色患有精神疾病或智力障碍的妇女实施拐卖。在这个链条中,3名媒婆韦某、赖某、蓝某充当“供货人”的角色。

  “犯罪团伙拐卖的多为二三十岁的未婚女子。”赣州铁路公安处刑警四大队民警许建说,这些媒婆熟悉当地情况,并能利用其身份轻而易举实施拐卖。“一般给个三五千块的‘奶水钱’,然后以‘介绍个好人家’的名义把女孩子带走。

  在山东的孙某开办了一家养猪场,“中间人”范某和傅某送来的妇女,经常被非法囚禁在此,等待买主上门挑选。据孙某交代,买主多为山东偏远山区的大龄男子,多因家庭贫困娶不上媳妇;他们大多明知是智障女子也会“下订单”,买媳妇的主要目的是传宗接代。

  “买主下单—媒婆诱拐—千里转运—猪场囚禁—非法贩卖”,2013年以来,这个团伙以这种形式,先后拐卖10名广西、广东籍妇女,带至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临清市等地卖出,非法获利共计60余万元。

声明:所有来源为“海口晚报”、“海口网”的内容信息,未经本网许可,不得转载!本网转载的其他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发现本网转载信息侵害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0898-66835631(传真),我们将及时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