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非法取土,万宁一人被罚款1万元

29.07.2021  11:55

  7月29日上午,记者了解到,因非法取土,近日,万宁梅某被罚款1万元。

  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显示,今年6月27日12时许,梅某铨未经依法批准及相关合法开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驾驶十轮工程车到万宁市北大镇东兴农场驾岭队十万头猪场处非法取土,共取土一车十轮工程车约20立方米土方。其行为违反了《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依法经审批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取得探矿权、采矿权。”的规定,其已构成无证开采。

  记者注意到,7月27日,万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决定对梅某铨作出责令停止违法开采行为、处以1万元罚款、没收非法开采的20立方米土方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