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生活琐事争执杀婶藏尸水坑 文昌一男子一审获判死缓

08.11.2014  11:02

      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堂侄持木棍、砖头杀死与其同住一个屋檐下的婶婶并藏尸水坑。7日,海南一中院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朱运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朱运雄系被害人云某梅的堂侄,2013年8月25日,朱运雄从海口搬回文昌老家,与云某梅共同居住在文城镇的祖屋。期间,两人因房屋使用、个人卫生习惯等琐事多次发生矛盾。2013年10月4日上午7时,朱运雄与云某梅又因庭院卫生问题发生争吵,继而相互推搡、撕扯。双方争执的过程中,朱运雄持木棍、石头殴打云某梅,致云某梅当场倒地,口鼻流血、手脚抽搐,几分钟后死亡。为掩盖罪行,朱运雄用尼龙绳把云某梅的尸体拖至离家几十米远的树林中的一个水坑内掩埋。

      海南一中院审理认为,朱运雄因生活琐事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后果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朱运雄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应认定为坦白,可以从轻处罚。故海南一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朱运雄表示不服判决,要求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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