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百盛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弃家电电子产品回收拆解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21.08.2014  20:27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关于海南百盛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弃家电电子产品回收拆解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海南百盛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弃家电电子产品回收拆解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的具体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4年8月21日—— 2014年8月30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98——65236072

  三、电子信箱:E-mail: [email protected]

  四、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邮编:570203

五、联系人:陈晓明

 

海南百盛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弃家电电子产品回收拆解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海南百盛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海口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大道C-3号

建设内容和投资:项目占地33333.56平方米,建筑面积10516.6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生产(拆解)车间、原料仓库、办公大楼及员工宿舍等,生产车间设置废电路板拆解线、废冰箱/废空调/废洗衣机拆解线、废电视机/废计算机拆解线、废显像管/显示管(CRT)处理线4 条生产线,以及电路板破碎静电分离箱1套和废塑料破碎机1台。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9万元,占总投资的16.6%。

工程建设情况:项目于2014年4月动工, 2014年5月投入试生产。

验收监测单位:海口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保制度执行情况

该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在施工和运营期基本落实了《海南百盛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弃家电电子产品回收拆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修编)》及其批复文件(琼土环资函〔2014〕679号)提出的环保要求,落实大气污染物防治和控制措施,锡炉拆解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废电路板破碎产生的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和活性碳吸附处理,最终均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电器在拆解前用吸尘器进行除尘预处理,减轻车间粉尘污染,拆解时抽吸屏玻璃上的荧光粉;废电路板拆解车间密封设置,减少生产线的无组织排放;厨房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对厨房油烟进行净化处理;项目厨房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进入三级化粪池处理,最终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长流污水处理厂处理;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和消声等降噪措施;按要求对废旧家电做好进厂登记、处理、处置工作;项目产生的固废分类收集暂存,规范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对所有涉及危险物质的原料、产品和固体废物的储存区、通道、道路进行了防渗处理;危险废物及时收集贮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危险废物进行登记、储存、转移和处理,委托海南宝来工贸有限公司集中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海南百盛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废弃家电电子产品回收拆解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市环监验字[2014]第63号)表明:

(一)污水监测结果:项目厨房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进入三级化粪池处理,最终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长流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排放口水质氨氮、TP、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达到长流污水处理厂设计入网标准,pH值、动植物油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二)废气监测结果:项目排气筒排放的废气中,颗粒物、铅、镍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铅、镍及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厨房油烟废气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标准。

(三)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南、西、北界昼间噪声监测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东界昼间噪声监测符合4类标准。

(四)固废处置情况调查:项目产生的固废分类收集暂存,规范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危险废物及时收集贮存,并交由海南宝来工贸有限公司集中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

                                                                  201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