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允许境外商事调解机构参与自贸港商事调解

03.07.2020  14:51

  中新社海口7月2日电 (记者 尹海明)记者2日从《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下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即将于8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允许境外商事调解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商事调解。

  海南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庄才德在发布会上说,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关于“建立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要求,《条例》细化和完善了商事纠纷解决制度:一是明确了商事调解组织的设立主体和调解范围。规定商会、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商事仲裁机构等可以依法成立商事调解组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商事调解活动。二是明确建立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规定了国际商事调解机构的设立主体、案件受理范围、调解适用规则等,要求国际商事调解机构明确调解员任职条件并予以公布,允许境外商事调解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商事调解。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皮修雁回答中新社记者提问时说,国际商事纠纷不仅涉及中方当事人,也涉及外方当事人。为各方当事人提供更好的化解纠纷服务,是海南自贸港各级法律部门应尽的职责。海南在立法过程中考虑到,境外有成熟的国际商事调解机构,要允许境外成熟的、专业性强的、经验丰富的国际商事调解机构,参与调解海南自贸港商事纠纷。

  皮修雁说,目前海南法院设立了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和第二涉外民商事法庭,对涉外民商事纠纷进行集中管辖。海南与境内外国际商事调解机构开展了合作,与港澳商事调解机构(香港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澳门调解协会)签署了诉调对接合作协议,通过法院的ODR平台线上委派商事纠纷给港澳的调解机构调解。

  皮修雁说,海南法院会参照国际惯例、国际做法同更多境外商事调解机构开展合作,为更多国际商事纠纷的当事人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

  庄才德说,《条例》规定当事人可选择和解、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七种途径化解纠纷,提供线上线下两种方式办理化解纠纷事务,并积极探索建立专业化和综合性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条例》将进一步提升海南化解纠纷工作水平,提供高效便捷的化解纠纷渠道,为营造国际一流的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完)

编辑:李奥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