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严禁借疫情进行商业营销炒作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09.08.2022  16:56

  8月9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省各广告活动主体发出严禁借疫情进行商业营销炒作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警示。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强调,全省各广告活动主体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责任。

  同时,严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杂志、户外店招、海报、宣传单、电梯间、网络视频、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介,开展借疫情进行商业营销炒作的广告宣传活动。严禁发布含有涉及“新冠病毒”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广告内容。严禁发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的广告内容。

  此外,严格按照审查内容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严禁发布未经审查或擅自篡改审查内容的上述类别广告。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疫情期间,凡发现有广告活动主体不履行广告发布审查责任,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涉及借疫情进行商业营销炒作,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一律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倡议各广告活动主体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和抗击疫情公益广告宣传中,凝聚传播社会正能量。

  据悉,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广告监测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借疫情进行商业营销炒作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行为,并适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坚决维护风清气正、健康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

海南新冠疫情仍处于“零星散发期”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应急首席专家金玉明5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通过疫情监测发现,近期海南省部分市县新冠病毒感染病例数、发热病人新冠病毒阳性检出率明显增加。经专家综合分析研判认为:目前海南省新冠疫情仍处于“零星散发期”。近期报告新冠感染者主要以既往未感染人群为主,少部分为第一波疫情(2022年12月至2023年1月)已感染人群。当前海南省新冠主要流行株为XBB.中新网海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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