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哮喘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治新进展培训班”的通知

16.12.2014  13:29

琼卫继教办函〔2014〕142  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安排,我办定于2014年12月中旬在海口市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哮喘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治新进展培训班”【项目编号:2014-03-10-101(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人民医院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12月19日14:00-18:00在海口市军区迎宾馆一楼大厅报到,12月20-22日在酒店会议厅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相关专业的临床工作人员。

四、讲授师资

海南省人民医院黄奕江、程宏宁、陈永倖、杨丽云主任医师,吴海洪、李冀副主任医师等。

五、培训内容

(一)支气管哮喘的流行病学及发病危险因素;

(二)支气管哮喘的临床与实验室的诊断;

(三)支气管哮喘的药物治疗;

(四)哮喘的长期管理;

(五)妊娠期支气管哮喘药物治疗进展;

(六)难治性哮喘诊断与处理;

(七)咳嗽变异性哮喘的诊治新进展;

(八)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的治疗;

(九)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加重的诊断与治疗新进展;

(十)支气管哮喘和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异同;

(十一)支气管舒张剂联合雾化吸入在COPD应用;

(十二)支气管舒张剂和吸入糖皮质激素在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中的应用;

(十三)抗生素在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治疗中的应用;

(十四)祛痰治疗在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中的作用等。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培训费用每人500元(含培训、资料费)。食宿可由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8学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今后不再发放纸质学分证书。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班的学员于年12月17日前将《“哮喘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治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内容电话告知海南省人民医院呼吸内科黄奕江主任,以便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电话:68642108。

 

 

附件:“哮喘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治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需要此文件PDF版本的单位请点击此处下载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2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哮喘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诊治新进展培训班”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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