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宪法刹车失灵? 安倍政权强推"战争法案"疾驰
视频:日本:执政党强推“新安保法”表决通过 来源:上海东方高清
中新网7月17日电 不顾日本各界激烈反对与国际社会关切,日本众院全体会议于本月16日强行表决,通过了以解禁集体自卫权为核心的新安保法案。重重阻力下,由首相安倍晋三领导的政权置和平宪法不顾,层层推动法案闯关,这是二战后日本在军事安全领域采取的前所未有的举动,周边国家和国际社会对日本是否要放弃专守防卫政策,产生了深深地疑虑和质疑。
新安保法“违宪”质疑声盛
2014年7月,安倍政府以内阁决议的名义,为行使集体自卫权“正名”。由于日本往届内阁都基于不得行使集体自卫权的政府解释,来制定现有法律,要真正解禁集体自卫权,必须对相关法律“动刀”。
“没有适当的法律,自卫队动弹不得。”日本执政党自民党副总裁高村正彦曾指出。——因此,这份在后来猛烈地搅动朝野的新安保法案,应运而生。法案囊括《国际和平支援法案》和《和平安全法制完善法案》等,共涉及11部法律,均与扩大日本自卫队海外活动的自由度有关。
战后,日本仅限本国遭直接武力攻击,即发生所谓“武力攻击事态”时,才能行使“个别自卫权”。但安倍的新法案修正案中提出“存立危机事态”和“重要影响事态”两个新概念,即日本未受攻击时也能行使武力。
该法案允许日本自卫队在“一定条件下”和外国军队一起在海外参与战争。其还规定派遣自卫队事先须获国会批准,在首相提议后,众参两院应在7日内进行表决。
然而,法案却没有对“存立危机事态”等标准予以严格界定、也没有限定行使集体自卫权的地理范围,这与日本一贯专守防卫的“个别自卫权”明显相悖,更不符合日本和平宪法的核心精神。
日本各界质疑声日盛,“违宪”呼声高涨,安倍政权不得不出面,假意向国民“解释”法案内容等。
创纪录延长国会会强推
事实是,安倍等人从未打算遵从任何规则。安倍政权不惜创纪录地延长国会会期,于今年7月15日将这份备受争议的法案交送众院特别委员会议表决,闯过第一关。当天,安倍本人承认:“国民对此尚未充分理解也是事实”;16日,在紧锣密鼓的筹谋下,法案继续闯关众院全体会议,再次获得“绿灯”通行。
当天,日本国会内,在野党议席上不断传出“违宪”、“将始终要求废案”等呼声,此起彼伏。民主党党员柚木道义称:“强行表决,国会犹如行尸走肉”,“应解散众院,交由国民判断”,五大主要在野党议员纷纷退席抗议;国会外,沸反盈天,十万民众冒着酷暑自发齐聚,接力值守,以高喊甚至怒吼发出肺腑之言:“守护和平宪法”、“不许轻视国民”、“安倍下台!”
接下来,各党论战的舞台将转移至国会参院。执政党自民党在参院占据过半议席,安倍等人将继续利用议席优势强行通关,让这份被日媒批评为“战争法案”的修正案坐实法律地位。
一旦法案在本届国会上获得两院通过成立,安倍政权将彻底丢弃日本战后和平宪法。该宪法第九条规定日本“永远放弃以国权发动的战争、武力威胁或武力行使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前项目的,不保持陆海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
然而,战后70年的今天,日本又将走上一条“可以发动战争”的道路。和平宪法——能拉住安倍向右疾驰的这一最后刹车,已被架空,随时可能“失灵”。
日媒质问道,安倍为何不尝试一条合宪的道路,例如,首先在秋天的临时国会上与民主党、维新党达成一致,暂停解禁集体自卫权?显然,安倍等人十分心急,不惜挟持民意。
日媒称安倍“失信于民”
在日本身处的国际形势发生变化的当下,不行使集体自卫权就无法守护日本的安全吗?舆论声中,这样的论点逐渐浮现。
分析指出,一方面,行使集体自卫权是安倍一直以来的政治抱负,即让日本摆脱二战后国际秩序的限制、成为“正常国家”。修改完善相关法制,是必经一步。法案早日通过,也可免去其 “夜长梦多”之虞。
另一方面,安倍认为日本的相关安全保障形势如今已“剧烈变化”,为此他不断渲染周边环境的“紧张局势”,有意恶化与邻国关系,借此让许多日本人产生危机感,从而认同其宣扬的“日本必须加强军事实力的说法”,好用其独特的价值观和历史观,“改造”日本。
日媒称,安倍所主张的是,过去的日美安保条约修改和联合国维和行动(PKO)合作法虽在反对舆论高涨中现实,但现在也“被大家所赞成”。对于这种暗指“反正得不到理解,时间会解决一切”的态度,不得不说安倍“完全没有对政治责任的自觉”。
“失信于民”——这是日媒的总结陈词。为了显示守护宪法的决心,日本民众将和平宪法第九条送上了诺贝尔和平奖的候选名单;随着安保法审议推进,安倍内阁支持率跌至历史最低点;强行表决还让使执政的自民党高层及内阁内部,出现裂痕。
新安保法在日本众院通关后,引发国际关注。韩国外交部公报官表态称,日本防卫政策中影响到朝鲜半岛安全及韩国国家利益的事项,必须获得韩方同意;韩媒批判称,安倍此举势必会招致国民抗议和违宪争议。
中国外交部同日表态称,日方此举系战后“前所未有”,可能使其军事安全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中方敦促日本切实汲取历史教训,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尊重亚洲邻国的重大安全关切,不要做损害中国主权和安全利益、危害地区和平稳定的事。(完)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