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纪委监委通报5起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5.12.2020  20:03

  近日,文昌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市青少活动中心原主任杨宁在工程项目上规避招投标问题。 2015年9月至2018年2月,时任主任佘杨宁将市青少年活动中心13个工程和项目有意拆分规避招投标,承包给指定的私人老板。2014年至2019年,佘杨宁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佘杨宁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0月,佘杨宁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二、原市规划局局长王小飞在土地性质变更等方面谋取私利问题。 2012年,时任原市规划局局长王小飞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性质变更和增加土地容积率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2020年9月,王小飞被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三、锦山镇罗豆居老干部党支部原书记郭义雄围标串标问题。 2013年至2015年,时任锦山镇罗豆居老干部党支部书记郭义雄承包经营原罗豆农场基建服务中心期间,通过挂靠海南某建工集团总公司、文昌市某建筑工程公司,采取陪标、围标、串标等手段承揽原罗豆农场2013年11个扶贫工程项目。郭义雄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9月,郭义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四、原市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学在土地领域以权谋私问题。 2011年至2019年,时任原市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学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在调整土地规划用途、地块容积率等方面以权谋私,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郑学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月,郑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五、龙楼镇龙新村委会原主任符唐在工程项目中向多名国家公职人员行贿问题。 2009年至2016年,时任龙楼镇龙新村委会主任符唐为感谢时任镇领导在其承揽的部分小型工程项目上给予关照,先后向4名领导行贿共计11.8万元。符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7月,符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