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被改判无罪 父母获国家赔偿近206万元

01.01.2015  02:15

  12月31日,李三仁、尚爱云拿着儿子呼格吉勒图照片与《国家赔偿决定书》。当日上午,呼格吉勒图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去内蒙古高院受到《国家赔偿决定书》,决定书写明赔偿金额共计2059621.40元,其中死亡赔偿金、丧葬费104.7580万元;呼格吉勒图生前被羁押60日的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1.20414万元;李三仁、尚爱云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李三仁、尚爱云夫妇对赔偿金额未提出异议。 中新社发 刘文华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