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10000Nm3/h变压吸附氢气回收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24.10.2014  11:29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

 

关于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10000Nm 3 /h变压吸附氢气回收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10000Nm3/h变压吸附氢气回收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的具体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4年10月24日—— 2014年11月2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98——65236072

  三、电子信箱:E-mail: [email protected]

  四、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邮编:570203

五、联系人:陈晓明

 

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10000Nm3/h变压吸附氢气回收装置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南炼化公司800万吨炼油厂区内

建设内容和投资:项目占地0.559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0000Nm3/h变压吸附氢气回收装置和储罐,供配电系统、自控系统、管线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7605万元,其中环保总投资为176.5万元,占总投资的2.32%。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12年11月开工建设,2013年10月投入试生产。

验收监测单位: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保制度执行情况

该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在施工和运营期基本落实了《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10000Nm3/h变压吸附氢气回收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琼土环资函〔2012〕2360号)提出的环保要求,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遵循循环经济理念和清洁生产要求进行项目设计与建设;项目废水依托原有的废水处理系统和设施,项目废水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设置消音器或隔声罩,控制噪声影响;装置的设备之间按相关规范和规定要求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和检修场地;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分液罐废吸附剂、吸附塔废吸附剂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配套了各项安全监控设施和事故防范设施,对事故排水收集处理;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设立了标志牌;设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制定日常环境监测计划。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中国石化海南炼油化工有限公司10000Nm3/h变压吸附氢气回收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琼环测验字〔2014〕第20号)表明:

(一)大气污染物监测结果:厂界无组织排放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硫化氢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二)废水监测结果:废水处理厂含盐废水处理系统出水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石油化工)一级标准限值;含油废水处理系统出水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石油化工)一级标准限值;含硫废水汽提处理装置排水氨氮、石油类、硫化物、挥发酚均符合含硫废水汽提处理装置净化水回用控制指标要求,COD不符合含硫废水气提处理装置净化水回用控制指标要求;废水处理厂废水总排放口管道中残留的废水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石油化工)一级标准的要求。

(三)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厂界噪声所有监测点位昼间监测结果符合环评批复《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调查:项目产生的废吸附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环境管理检查:成立环境管理组织机构,环保工作设有专职管理人员,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环保监测站负责环境监测,制定了日常监测计划。成立了应急响应机构,制定了应急管理预案。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基本做到了规范化管理。

(六)公众意见调查结果:90%的被调查者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态度是满意或基本满意,10%的被调查者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表示不满意。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环境监督管理处

                                                                  201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