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吴春忠岗位上牺牲 候选“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
原标题:“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评选活动候选人出炉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由公安部和中央电视台联合主办的第五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评选活动16日公布了第三批候选人名单,至此,60名候选人全部出炉。
此次公布的候选人既有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爱民模范,也有打击犯罪、保民平安的岗位先锋;还有危急关头冲锋在前、英勇无畏的公安尖兵。如长期战斗在打击暴恐犯罪第一线,在被暴恐分子刺穿面部情况下,强忍剧痛一手托住被切下的下颌,一手掏枪击毙暴徒的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公安局民警邓锋;扎根边远山区31年,为维护一方安宁鞠躬尽瘁,牺牲在岗位上的海南省东方市公安局天安乡派出所所长吴春忠;研发多个交通管理科技信息化系统,让市民乐享智能交通便利的福建厦门公安局交警支队科技处民警刘建设等。
据悉,第五届“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评选活动自9月12日启动以来,截至目前,评选活动专题网页浏览量超过1.6亿次,微博平台相关话题阅读量逾2.8亿人次,网民评论留言12万余条。评选活动还将通过组织现场推介会和网络访谈等形式,让候选人与群众、网民面对面、键对键互动交流,报告工作、接受评议。评选结果将于10月下旬揭晓。
此前报道:
吴春忠:用生命守护黎乡平安被称人民好公仆
吴春忠一家的合影(海南省妇联供图)
吴春忠是海南省东方市天安乡派出所原所长,全国一级英模。他因带病工作、积劳成疾,于2013年2月24日不幸去世。对于吴春忠的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6月16日,海南省妇联授予授予他家为海南“最美家庭”标兵户称号。
吴春忠,男,黎族,海南东方人,1958年5月出生,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82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曾任副所长、教导员和所长等职务。吴春忠同志从警以来,扎根基层31年,默默奋战在边远山区,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吴春忠同志因积劳成疾,病倒在工作岗位上,2013年2月24日,经医治无效逝世,年仅55岁。
吴春忠同志去世前,家里共有7口人,父母亲、妻子、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一直以来,吴春忠同志家的生活条件都不很好,一家人的生活主要靠他微薄的工资支撑。大儿子患有脑疾,女儿年纪还小,生活不能自理,妻子下岗前在东方饮食服务公司当服务员,下岗后还在茶店里打临时工,干着洗碗的工作,以微薄的工资贴补家用。
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年迈多病的父母也仍然在乡下下地干活。吴春忠同志病重住院后,他父母亲的身体每况愈下,妻子便放弃了临时工作,在家伺候着大儿子和一家老小。吴春忠同志家的日子过得虽然很清苦,但是,他乐观向上的精神品格感染着全家,一家人一直都和和睦睦、幸福温馨。
吴春忠同志常说,像他们这样的普通警察家庭,肯定不会大富大贵,但也绝不会挨饿受冻,比起很多农村老百姓还是好多了。尽管他的这场大病,家里借了10多万元的债,就连他父母亲住的政府修建的库区移民安置房都差点以5万元的低价卖掉,可他从没有向组织提过任何的要求。
由于吴春忠同志工作总是很忙,很少回家。二儿子吴景运小的时候,对他的印象是比较模糊的。可以用四个“很”字来概括:很威严、很忙碌、很少话、很可靠。童年时代,别人一般都有父母陪伴,而他的孩子很少享受得到父爱,每当看到别的孩子骑在他们父亲背上快乐地喊叫,吴春忠的孩子们都只有羡慕的份。有时他们也会哭闹着要爸爸,可妈妈总是那句话:“你爸忙,等他不忙了一定会回来带你们玩。”“等他不忙了”,二儿子说他都二十多岁了,还几乎没有看到过他爸爸有不忙的时候。
吴春忠同志回家的时间的确少得可怜,派出所办公室就是他的“家”。这些年来,妻子和3个孩子都有一个“自私”的愿望:希望市公安局多开会,而且开会时间越长越好。因为只要一开会,吴春忠同志就会回到市里,家人就能在不耽误他工作的情况下和他在一起。但是,除非是公安局开一整天的会,否则他开完会,最多回家看一眼,说上几句话就走了,有时候甚至连坐下来喝口水的时间都没有。如果碰到发生案件或有群众纠纷,不管多晚,他开完会就会马上赶回去。
2010年,吴春忠同志52岁,家人本以为他该退居二线享享清闲了,没想到又被委以重任,担任了治安状况一向不太好的天安派出所所长。自从他担任所长以后,平常冷清的家多了几分“热闹”,不认识的攀称熟人,非亲非故的也攀起了亲戚。一向秉公办事的他,为了杜绝说情,在家里立下了一条铁规:公事一律在办公室处理,家里人不得接待来访者,不得过问工作的事。他常说:我手中的权力是用来依法办事的、是为老百姓办事的,不是用来谋取私利的。
2012年底,积劳成疾的吴春忠同志终于顶不住病魔缠身,住进了医院。吴春忠同志清醒的时候,经常会念叨着家人。因为家境不好,年迈的父母如此高龄还要下地干活,是他心中最大的心病;三个孩子都是妻子一手拉扯长大,他没有尽到爸爸和丈夫的责任,感到欠妻子的太多。可以说,他真是把全部的精力都放在工作上了,就是病重住院的最后一段时间,都依然经常通过电话指导所里民警办理业务,交代注意巩固治安局面,叮嘱看望和慰问五保户……。
2013年4月13日经东方市公安局党委研究,认定吴春忠为“因公牺牲”。2013年8月至2013年12月先后被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和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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