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警方敦促128名涉“两卡”违法人员及8名非法滞留境外人员投案自首

08.02.2023  11:02

  2月7日,屯昌县公安局发布关于敦促涉“两卡”违法人员及非法滞留境外人员主动投案自首的通告(第一批)。通告称,为深入开展屯昌县公安机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扫诈1号”专项行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现对第一批128名涉“两卡”违法人员及8名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发布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涉“两卡”违法人员及非法滞留境外人员接到通告后,应当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并于2023年2月15日前到投案单位投案自首,对拒不投案自首或继续实施犯罪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二、对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依法免除处罚;拒不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三、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回国投案的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可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先以电话、微信等方式投案,本人随后回国到案的,视为自动投案;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亲友主动报案后将非法滞留境外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四、投案要求:违法人员投案时应佩戴口罩,携带本人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电话卡等作案工具到指定地点进行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情况。

  五、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为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工具。为其通风报信、作假证明包庇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及其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给予相应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将严格保护举报人,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投案或举报电话:0898-67825990、17776813599(黄警官)、19989614852(张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