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1137名检察官将参加考试接受选任

29.03.2015  20:11

      根据《海南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过渡期检察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个人报名和资格审查程序,省检察院日前已完成全省各级检察机关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全省共有1137名检察人员通过资格审查,这些检察人员将参加近日省检察院组织的检察官选任考试。

      据了解,根据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员额39%、46%、15%的比例,省检察院制定了《海南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过渡期检察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选任检察官。通过考试和考核环节,成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过渡期首批检察官。

      针对试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改革,全省目前已确定了5个基层检察院试行试点。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整合内设机构,合理划分检察长、检委会及检察官办案权限和责任,优化办案组织,减少案件审批层级,突出检察官司法办案的主体地位,强化责任意识,促进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提高,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