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县椰林镇2名村干部非法转让集体土地被开除党籍

17.10.2014  21:09

      记者10月17日获悉,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纪委日前对该县椰林镇城南村委会网格化管理员朱奕光、第11经济社社长朱奕椿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2010年朱奕光在担任城南村委会第13经济社社长期间,擅自将第11、第13经济社共同持有的集体土地非法转让给他人获利41万元,朱奕椿在非法转让集体土地过程中不但没有进行有效制止,反而配合朱奕光将非法转让土地所获得的资金分发给社员。

      朱奕光、朱奕椿的行为已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陵水黎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给予朱奕光、朱奕椿等两人开除党籍处分。

 

分享 网友评论 登录|注册 评论 查看更多评论>>

【管理员提示】
·在发布信息时,请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并尊重网上道德;
·因您的言论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由您个人承担;
·管理人员有权根据栏目需要对留言内容进行删改。

新闻中心 在线首页 投诉报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