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00名农村学前教育教师 5月28日起报名
为加强农村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海南省2021年开始实施农村学前教育教师招聘专项计划,海口市琼山区、万宁、五指山、东方、定安、昌江、乐东、陵水、白沙等9个市县(区)计划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100名。5月28日9:00至6月3日16:00报考人员应登录 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 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如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教育;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要求等。
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报考。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前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将取消录用资格)。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和我省在编的教师不得报考(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5月28日)。
资格初审由设岗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应聘人员于2021年6月10日至6月11日登录 海南省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网 进入个人信息页面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不通过者,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专项计划招聘教师实行合同管理,聘期3年。专项计划招聘教师聘用期间的管理参照国家和省里特岗教师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即与当地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同样管理。
专项计划招聘教师3年服务期满不统一承诺办理入编。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 海南省教育厅 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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