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首批51名入员额检察官获任命

29.09.2015  20:31

  中新网海口9月29日电(付美斌 林玥)记者29日从海南省检察院获悉,海南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首批51名入员额检察官获省人大常委会任命。这意味着,进入员额的检察官将全力投入办案一线,并对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据了解,近日,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任命一批入员额原助理检察员,51名原助理检察员通过笔试、考核、面试、遴选委员会资格评审、人大任命等程序正式成为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的首批入员额检察官。

  作为首批7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2015年以来,海南省对法院、检察院进行改革。历经半年多的时间,进行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4项改革。今年7月18日,海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正式向外界公布该省首批进入员额的796名检察官人选。

  海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志鸿要求,作为司改后的首批入员额检察官,要用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激励自己,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要始终保持与党中央高度一致,以过硬的作风、扎实的业务、严明的纪律来塑造自己,尽快适应工作角色。他强调,检察官应该要守住职业底线,不碰红线,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办案能力,让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看到公平正义。

  据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的《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及运行机制、界定检察人员职责权限的基础上,明确了检察官司法责任的范围、类型、认定和追究程序等主要问题。海南检察机关在严格遵守《意见》的基础上,正在研究建立检察官日常工作考核和员额惩戒退出机制,加强对检察官的监督制约和考核激励。这表示员额制并非一劳永逸,海南检察要打破入额终身制,将考评机制与遴选晋升机制、惩戒退出机制有效结合,为检察官的等级晋升、待遇薪酬提供科学依据。进入员额的检察官以后每年都要进行考核,内容包括职业操守、办案业绩、廉洁自律等等,在考核中不合格的人员将退出检察官员额。

  同时,9月25日,海南省成立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负责从专业角度对法官、检察官在司法办案过程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或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审议并提出惩戒意见。(完)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