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拨1545万元为我省今年引进50名中小学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发放安家费

13.11.2015  12:52

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下达资金1545万元,用于为引进的中小学优秀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发放一次性安家费。具体标准:高级中学校长50万元、初级中学校长40万元、小学校长30万元、高中阶段学科骨干教师25万元、初中阶段学科骨干教师20万元、小学阶段学科骨干教师15万元,特级教师在上述标准上另外奖励10万元安家费。

根据《海南省引进优秀中小学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2015年,我省13个市县和琼州学院附中引进了14名中小学优秀校长和36名学科骨干教师(其中特级教师7名),上述人员已于2015年秋季学期到岗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适应我省教育跨越式发展的新需要,吸引更多优秀教育人才到我省任职任教,根据省委罗保铭书记在海南省庆祝2014年教师节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省财政厅组织开展调研,在借鉴其他省市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会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编办研究拟定了《实施方案》,并于2015年4月经省政府同意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实施方案》明确,从2015年起,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搭建中小学人才招聘平台,用三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不含本省)引进60名优秀校长、240名学科骨干教师(执行中可根据需求变化情况,调整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的结构比例)。为全省各市县及省属中学着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引领示范、充满活力的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队伍和治校有方、人民满意的校长队伍。根据《实施方案》,对引进的校长和学科骨干教师给予优先解决编制和岗位、解决住房及家属子女问题、发给一次性安家费和前5年发给引进优秀校长教师补贴等优惠待遇。一次性安家费、前5年引进优秀校长教师补贴预计共需资金1.5亿元,全部由省级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