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楼盘样板间和“到手房”差距太大 75名业主把开发商告了

17.12.2019  13:10

      看样板间时销售说多处为交房标准

      然而交付的房屋存质量问题

      开发商:称样板间装修标准仅供参考

      业主:承诺很丰满交房很“骨感”

      样板间和“到手房”这差距太大了

      75名业主把开发商告了

      样板间标有的交房标准。(业主供图)

      “买房时,销售多次表示样板间多处为交房标准,然而,业主验收的房屋却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与样板间相差甚远。”近期,海口市金鹿花园三期的业主很是头疼。与开发商交涉未果,75名业主将开发商起诉至法院。开发商海南金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表示,按合同约定,所展示的样板房等仅供参考。

      业主:精装房交付存质量问题

      2017年8月,王先生与小区开发商签订《海口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购买一套面积为118平方米的精装房,并约定开发商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向其交付验收合格的商品房。

      王先生说,从目前装修房屋的情况来看,房屋存在诸多问题。比如,房屋装修材料以次充好,地板质量差,多处存在空鼓、地脚线多处不平整,外墙飘窗体未做好防水处理,每次下雨渗漏严重,厨房、阳台、卫生间有防水要求区域未做好二次防水和蓄水试验,乳胶漆质量差等。

      业主符女士表示,当初买房参观样板间时,销售多次表示样板间多处为交房标准,且在样板间内贴有“此处为交房标准”的标贴。如今,开发商让业主们验收的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与样板间相差甚远。

      开发商:样板间装修标准仅提供参考

      业主们和开发商交涉未果后,75名购房业主将开发商海南金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小区开发商将房屋质量进行整改合格并达到样板间装修标准,并向业主们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等。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开发商辩称,业主们主张将房屋整改达到样板房间装修标准的诉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因为《合同》附件七的补充协议第四条约定:商品房交付的质量、装饰、设备标准,以本合同的约定为准,开发商所展示的样板房、规划图、模型、沙盘、照片、图纸、楼书仅供参考。此外,2018年9月至11月间,他们和各业主签订《合同》的《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第一条约定,业主们同意根据四套样板房的装修风格选定自己房屋的装修风格。

      目前,海口市琼山区法院已分批对该案进行审理,对该案的判决结果,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