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结算清单名与规定名字不同 申请医疗救助遭拒

05.01.2015  14:00

琼海市人民医院的病历记录上显示,首次入院确诊的病情为急性下壁心肌梗死,属于急性冠状综合症类疾病。

  “我爸治疗花费了17万多元,家里已经一贫如洗了,现在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却遭到拒绝。”1月4日,家住琼海嘉积镇南中村委会的黎女士称,父亲黎仁轩2013年10月初在琼海市人民医院接受心脏手术,按相关规定可向民政局申请救助,但因为出院结算清单上病名和文件规定的名字不一样而遭拒。

  据黎女士介绍,父亲今年61岁,在2013年年底因患心脏病,先后三次入住琼海市人民医院,并接受了两次手术,体内一共植入7个心脏支架。第一次入住医院时,医生确诊为急性冠脉综合症和急性下壁心肌梗死。接受手术后半个月,父亲又因身体不适,再次入院。如此反复先后入院三次,直至2013年12月25日才康复出院,前后花治疗费17万多元。通过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了11万元,自己承担了6万多元。

  由于家境本来就不好,一下子支付出这么大一笔费用,而且父亲在手术后每个月需要1000多元的后续治疗费。在2014年2月份,黎女士向嘉积镇政府提交城乡医疗救助申请,但是却被告知其父亲的病不在该市城乡医疗救助范围之内。2014年4月份,黎女士的叔叔再次来到政府,提交相关材料,但是同样被告知不符合规定。

  据琼海民政局相关负责人称,根据黎女士提供的其父亲三次出院医疗结算清单显示,其父亲罹患的是急性冠状综合证,与文件规定的急性心肌梗塞病名不符。所以尽管其家庭困难,但其救助申请还是被拒绝。嘉积镇政府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正是基于其病名的不同,所以他才两次拒绝在其申请资料上签字。

  对此,黎文轩的主治医生却称,黎文轩首次入院确诊的急性下壁心肌梗死属于急性心肌梗塞的一种,且已在病历本上做了记录,黎文轩罹患的是急性心肌梗塞类病是绝对没有错的。但是政府部门按照医院的结算清单上的病名确定是否救助是不科学的,也是不准确的。(记者 张期望)